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 是正常现象******
□ 本报记者 张守坤
“我们点了3斤肉 ,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 。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 是正常现象。”
在天津工作的张文(化名)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。店内富有东北特色 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 ,但等到菜上了桌,张文感觉到不对。
张文告诉《法治日报》记者 ,他们点 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、2斤鹅肉,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 ,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,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。“我们刚开始以为 是饭店少上了鹅肉,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。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 ,还找来了厨师,厨师说这些肉都 是他刚刚炒过 的,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。”
最后 ,饭店老板也来了 ,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 :“我们的肉分量都 是足 的,只 是生肉变成熟肉 的过程中会缩水,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 ,这都很正常 ,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。”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,老板却又借故离开,摆摆手说“店里生意忙,不要再闹了”,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。
“这样看来,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 ,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,根本不公平 。”张文说 ,除了肉量少 ,肉的“内容”也让他们感到不满 。“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,还有全是白膘 的带皮鹅肉 ,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。”
缺斤短两 、菜品缩水、以次充好、掺杂水分……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 。北京市民孙洋(化名)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 ,在选鱼时 ,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 ,结账时本来3斤多 的鱼,却按4斤计算收费。
近日,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,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 、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 、缺斤短两等情况。
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 ,类似这种“缩水”的缺斤短两行为 , 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。不只是肉,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,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 ,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 ,或者在菜单上标明,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 ,称量时也应配合 ,充分保障消费者 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陈音江举例说 ,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 ,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,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 ,属于以次充好 ,涉嫌侵犯消费者 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。
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、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,就餐中 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 是关系民生 的重大问题,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 、合理、公平 的就餐质量 、环境与秩序 。
朱晓娟建议,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 ,诚实守信 ,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。对于行业协会而言,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 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 ,出台自律管理细则,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 的行业惯例 ,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 的解释与说明,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。
北京瀛和(三亚)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 ,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、卫生条件等硬件外 ,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 ,采取抽查 、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 的防范与规制,对于有关投诉,要及时回应与处置。
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、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 ,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,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 ,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。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 ,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。
“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 的设计 ,实现信息对称。菜单 、发票 的设计要规范、全面,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 、分量、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;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,发票上有菜肴名称、单位 、单价以及总价 ,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,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 。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 的信息对称,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。”杜乐其说 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